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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15年2月1日起征收涂料消费税

摘要:

1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自20152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VOC含量低于420/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1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自20152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均为4%。通知还明确了税目征收的范围,指出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低于420/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此通知一出引发涂料界的纷纷议论。有行业人士表示狼终于来了。据分析,涂料消费税的出台将对涂料行业的众多以硝基漆、调和漆等为主要产品品类的企业带来冲击,会逼死一堆小型涂企。特别是对于部分家具漆厂家和家具企业,这种冲击会更加明显。

  也有行业人士认为,涂料消费税的出台将会提高行业的环保化进程,对水性漆的普及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这是在变相地拉近水漆与油漆的价格,受益的是水漆。从长远来看,涂料走向以水性漆为产品核心的环保化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而涂料消费税的出台无疑是要逼了。生意社分析师杨逊认为,此举对涂料行业来说首先将加速行业整合,促进良性发展。

  早在20143月,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风声就已透漏。当时在福建莆田召开的“2014年中国涂料、颜料行业工作年会上,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会长孙莲英表示,环保部、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正在联合研究要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溶剂型涂料增收消费税。孙莲英指出,如果要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溶剂型涂料增收消费税得以实施的话,整个行业5%-10%的平均利润就难以保证,行业的持续发展将遇到很大的障碍。

  当时的报道显示,业内预测政策出台之前会给涂料企业2-3年的调整时间。然而半年多后涂料消费税即告出台,远远快于此前的预测,说明国家对于涂料行业环保化推进的迫切性。

涂料消费税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目注释见附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二、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三、除上述规定外,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的其他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电池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附件2:涂料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月26日

附件1:电池税目征收范围注释(略)

附件2:涂料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

  涂料由主要成膜物质、次要成膜物质等构成。按主要成膜物质涂料可分为油脂类、天然树脂类、酚醛树脂类、沥青类、醇酸树脂类、氨基树脂类、硝基类、过滤乙烯树脂类、烯类树脂类、丙烯酸酯类树脂类、聚酯树脂类、环氧树脂类、聚氨酯树脂类、元素有机类、橡胶类、纤维素类、其他成膜物类等。


关键词:涂料征收消费税 涂料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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